岗位职责:
1、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的管理工作。
2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《矿山安全法》、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煤炭法》、《煤矿安全监察条例》以及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等有关安全的法律、法规。
3、经常深入井上、下施工现场,及时发现、解决存在的问题。
4、检查、督促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和实施。
5、修订、审核公司作业规程、安全技术措施;实施矿井工程设计审核、工程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;制定、修订、审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。
6、发生事故后,应迅速察看现场,及时准确向上级报告,并参加事故的调查、确定事故责任,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。
7、监督矿井有关通风、瓦斯、防尘、瓦斯抽放、防水灾、防火灾等方面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。
8、搞好公司的劳动保护与卫生健康工作,防止职业病的发生。
9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,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。
任职要求:
1、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2、有大型煤矿安全副矿长/科长或相关职位工作经验。
3、管理能力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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